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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擊事故 恐現創傷後遺症 

已更新:2023年6月26日

精神科專科

黃穎勤醫生


轉載自TVB翡翠台 流行都市 (25.08.2022)


天災人禍或難避免,過後如觸發急性壓力反應,症狀持續更可能演變為創傷後遺症 如何解開心結,應對急性壓力反應,以下有精神科黃穎勤醫生細說及早察覺與治療方法。

意外爲常見病源

根據醫管局資料,不論是直接在現場目睹意外發生,或間接接觸不同媒體資訊,同樣可能引發急性壓力反應和出現PTSD(創傷後遺症)。香港創傷後遺症個案,多是由人禍引致,例如被搶劫、虐打、暴力對待、侵犯和交通意外、目睹身邊親友離去等,均有機會觸發創傷後遺症。

何謂急性壓力反應? 急性壓力反應(Acute stress reaction)是指當一個人親身經歷或目睹重大創傷事件,感受到嚴重傷害甚至生命備受威脅,因而觸發身體或精神出現的短暫壓力反應。常見創傷壓力事件,例如交通意外、身體攻擊、自然或人為災難、親眼目睹親友或他人的受傷或離世等。 急性壓力反應通常由下列因素導致:

  • 嚴重意外

  • 突然喪親

  • 創傷事件

  • 交通事故

  • 性侵

  • 家暴

急性壓力反應的症狀

症狀通常會在壓力事件後幾分鐘或幾小時內發作。一般很快就會穩定下來,不過有時候也會持許幾天或數週。下列為急性壓力反應的可能症狀:

  • 焦慮、情緒低落、易受刺激、情緒起伏、睡眠品質不佳、不易專心、想獨處等心理症狀。

  • 夢境一再重複或回憶重現(Flashback),這些畫面帶有侵入性且令人不悅。

  • 避開會引發回憶的事物,如避開人、對話或其他情況,因為這些事物會引起痛苦和焦慮。

  • 莽撞或具有攻擊性的行為,有自我毀滅的特性。

  • 感覺麻木或抽離感。

生理症狀可能有:

  • 心悸

  • 噁心

  • 胸痛

  • 頭痛

  • 腹痛

  • 呼吸困難

一般而言,急性壓力反應的症狀會持續數天至一個月內。事實上,大部分人都能慢慢接受所經歷的情況,並自行逐漸恢復過來,伴隨的壓力徵狀亦會逐漸消失。但若果如上述症狀持續逾1個月,或影響日常生活,則可能是患上了創傷後遺症。 創傷後遺症 可併發焦慮或抑鬱

創傷後遺症患者必須立刻求醫,否則創傷後遺症持續,容易誘發抑鬱症,而且其程度較易變得更嚴重。而抑鬱症患者容易出現自殺念頭,甚至會付諸實行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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